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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环保设备设施专项评估报告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成立于2017年10月28日,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广州东路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人赵序宏,注册资本148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助动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研究开发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助动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有关的技术并提供研究成果;进口、批发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或者其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以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根据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委托向零部件厂商提供的、与用于Honda品牌产品的批量生产零部件、维修用零部件有关的质量维持和采购方面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附带服务。 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涉及油漆调配、涂装、电泳和车架(铁质)焊接打磨,此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危废物和粉尘(车架打磨产生铁粉尘和砂带胶粉尘,车架焊接产生烟尘:颗粒物)。企业为了高效运转,满足环保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配套设置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将生产、废水处理和危废物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序号:166)、亚硫酸氢钠(序号:2455)、氢氧化钠(序号:1669)、盐酸(序号:2507)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使用的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依据苏安监〔2010〕177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燃料天然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次环保设备设施专评估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 经专项评估,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废气、废水、粉尘治理环保设备设施主要存在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灼烫、淹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和窒息、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环保设备设施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评 价 结 论 | 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环保设备设施(3#、4#、5#沸石浓缩+RTO焚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2#焊接打磨吸尘处理装置,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戴海祥 | 安全 | 高工 | 项目负责人 | |
| 刘斌 | 化工工艺 | 高工 | 成员 | |
| 杨湧 | 自动化 | 注安 | 成员 | |
| 杨扣华 | 电气 | 高工 | 成员 | |
| 敬雷雷 | 安全 | 注安 | 成员 |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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