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名称 | 江苏多多28注册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 名称 | 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精科技”)成立于2011年04月13日,是日本住友精化株式会社在中国的独资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创业路9号-9,坐落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80000万日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00571371075M;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福井健志(主要负责人)。 企业现生产的产品及规模为:年产5000t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有员工42人,年生产333天,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8000h。企业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境部,配备了严宝平、梁艳、郑毅安全管理人员3名专职安全管理员,3人均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为适应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线,调整产品品种(不新增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住精科技公司实施了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4日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321000-07-02-692674,备案证号:扬工信备[2024]1号。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技改,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增80m3DMAC(N,N-二甲基乙酰胺)原料储罐、原料卸料/送料泵各一台、投料小料斗、流量计、过滤器等设备。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是丰富产品线,不新增产能。 本项目工艺技术来源于日本住友精化株式会社的关联公司田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二者同为住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成员企业)的量产中的成熟工艺包。本项目工艺技术属于国内首次使用,住精科技已委托江苏省化学行业协会开展了工艺技术安全性审查,结论为:其工艺安全可靠、合成过程稳定可控,可以按照核准规模进行项目建设和工业化生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和禁止类项目,符合要求。 住精科技委托江苏君信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该综合分析报告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住精科技委托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11002757]编制了《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本项目的设备、管道等施工由朗日工程技术(河南)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341449446]负责安装;本项目监理由住精科技公司自行组织。 本项目于2025年4月8日至5月8日进行了设备、管道、仪表系统的施工安装,施工验收合格;企业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开展了本项目的三查四定及消缺,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意见书》。 本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在投入使用前已检验检测合格。 本项目未改变所在CPI生产车间消防设施和用途;CPI生产车间已于2021年10月取得了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仪住建消验字[2021]第0031号)。 本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和企业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均合格。 企业于2025年5月编制了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试生产方案,于2025年5月18日通过了专家论证。 本项目采用的安全设施均为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生产的,经检验、检测的合格产品,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合格,工艺设备调试正常;自设备调试以来生产装置运行正常,安全设施运行良好,设备设施能匹配运行,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本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本次验收评价对象为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本次验收评价在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立项、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和审查范围内;本次验收评价范围与前期通过试生产范围相一致。 本项目试生产期限:2025年5月19日—2025年11月18日。在本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各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和环保等设施进行了满负荷磨合。各装置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容量能达到设计要求,设备结构和设备运转符合工艺技术要求。现已运行3个多月,各项工艺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安全设施运行可靠,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结论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①原辅材料:4,4’-二氨基二苯醚(DPE)、均苯四甲酸酐(PMDA)、1-甲基-2吡咯烷酮(NM-2P)、甲醇(MTA)、改性密胺树脂(添加剂A)、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密胺、重质石脑油、3,5-二氨基-1,2,4三氮唑(DATA)、氮气;②产品:IA2-28Y聚合树脂溶液、IB2-22Y聚合树脂溶液;③冷媒:乙二醇溶液;④燃料:柴油;⑤制冷剂:R404A(-15℃冷冻机组)、R134a(7℃水冷却系统)。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版),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均苯四甲酸酐(序号90)、甲醇(序号1022)、氮[压缩的](序号172)、柴油(序号1674);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甲醇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本项目中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注11.甲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4)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6)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本项目涉及的聚合工艺属于常压条件聚合工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涉及涂料、粘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依托的甲醇储罐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10)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并参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本项目的原料4,4’-二氨基二苯醚(DPE)、均苯四甲酸酐(PMDA)、密胺、3,5-二氨基-1,2,4三氮唑(DATA)属于可燃的粉体物料,本项目存在粉尘爆炸的危险。 (11)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依托的CPI生产车间四楼粉体投料区域属于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为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 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前述安全评价结果以及和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设计情况的比较,对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本报告对评价项目的建设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从以下几方面作出结论: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创业路9号-9,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内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化工园区,企业所在地的安全条件符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 本项目与周边安全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本项目已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设施。 (3)试生产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本项目新增IA2-28Y和IB2-22Y产品的反应机理和住精科技公司现有产品相同,但是反应温度参数和原料配比不同,属于工艺路线、原料路线或者操作控制路线首次使用情形,本项目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 企业委托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进行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结论为“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新增的IA2-28Y和IB2-22Y产品依然采用现有成熟化学合成技术生产,该项目新增产品生产工艺安全可靠,生产过程安全风险可控,经核准后,可以按计划进行技术改造和工业化生产”。 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的范畴,住精科技公司委托厦门标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认为本项目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为“I级”,属于“反应危险性较低”。 本项目新增的IA2-28Y和IB2-22Y产品工艺依然由田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提供,依然是以NM-2P及DMAC为反应溶剂,甲醇(或水)、PMDA、DPE为单体原料,经缩聚聚合反应生成聚酰亚胺树脂,加入功能添加剂混合得到相应牌号聚合树脂溶液产品。田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已生产IA2-28Y和IB2-22Y产品多年,该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生产过程安全风险可控。 本项目涉及《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投资概算中确定的安全设施已按安全设施设计建成投用。 根据安全评价结果,结合查出的隐患情况,企业在采取了本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安全生产条件可以进一步的提高,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频率,更好的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客观存在,如果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得不到落实或运行过程中失效,则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将增大。因此,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组织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装置中各操作单元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对应急预案应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生产组织过程中的本质安全度,提高职工预防和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技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住精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聚合树脂溶液(绝缘清漆)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杭有锋 | 注安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薛 冬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200000000200811 | |
唐 梅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600000000300603 | |
杨 湧 | 高工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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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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