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名称 | 江苏多多28注册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 名称 | 靖江恒和胶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靖江恒和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胶业”)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位于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江平路7号,公司占地面积35亩,注册资本为900万人民币。现有员工70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赵纪东,专职安全员2人。主要产品为年产800万㎡PVC胶带、年产1200万㎡PET胶带,经营范围:胶粘带、修正带制造、销售;空间吸声体,隔声罩、隔声屏障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维修;隔声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甲苯(序号1014)、乙酸乙酯(序号2651)、2-丙烯酸异辛酯(序号152)、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序号153)、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序号1105)、乙酸乙烯酯[稳定的](序号2650)、丙烯酸[稳定的](序号145)、外购胶水(序号282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天然气(作为燃料,序号2123)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企业涉及的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天然气虽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中,但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安监[2010]177号)规定燃料天然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企业涉及的甲苯储罐(埋地)和中间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企业不涉及可燃性粉尘,因此企业不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等多种危险危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企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结论 | 经过对企业综合评价后认为:靖江恒和胶业有限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本报告对新建五金仓库/配电房(丙类)、PVC胶带生产车间北侧配料间的①当前情况、②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③与企业现有项目之间的相互影响做了必要描述,但不作为“三同时”验收的依据。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杭有锋 | 注安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薛 冬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200000000200811 | |
杨 湧 | 高工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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