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多多28注册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靖江市鑫诚气体有限公司江苏中泰桥梁重工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液氧、液态二氧化碳)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勘察时间 | 2025.6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中泰桥梁公司的技改分段车间在生产过程中需进行焊接和切割,用气为氧、二氧化碳。为满足生产需要,鑫诚气体与中泰桥梁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鑫诚气体在中泰桥梁公司的空地(机加工车间西侧、防洪堤北侧、现有闲置车间的东侧)组织建设了30m3(Φ2900×8960H)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只(配套1只800Nm3/h空温式汽化器、1只200Nm3/h水浴式加热器、1m3二氧化碳缓冲罐)、30m3(Φ2800×9920H)液氧储罐1只(配套1只800Nm3/h空温式汽化器、1m3氧气缓冲罐)及配套的管道。(说明:中泰桥梁公司使用的现场供气设施产权归鑫诚气体所有,无人值守气站的维护、保养、检测均由鑫诚气体负责,中泰桥梁公司负责气站的日常运行、使用,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由中泰桥梁公司负责。) 建设场地由中泰桥梁公司提供;建设费用由鑫诚气体提供。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中泰桥梁公司气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二氧化碳[液化的或压缩的](序号:642)、氧[液化的或压缩的](序号:2528),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本项目的气站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容器爆炸、其他伤害(冻伤)、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的气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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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情况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修改)及国家、江苏省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建设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评 价 结 论 | 靖江市鑫诚气体有限公司江苏中泰桥梁重工有限公司现场供气(氧、二氧化碳)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安全 | 高工 |
朱鑫 | 1500000000302441 | 化工机械 | 注安 | |
唐梅 | 1600000000300603 | 化工工艺 | 注安 |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
杨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高工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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